Q1
可否简要介绍几种特色担保业务?
A1
目前公司主要特色担保业务为: (1)科技金融贷款担保:为了发挥财政科技贴息补助资金支持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我司与西安市科技局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贷款业务,业务品种主要为科技金融贷、科技集合贷、科技结合贷三种类型,贷款企业均能享受担保费优惠与贴息; (2)小微、三农企业贷款担保:我司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支持作用,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企业贷款有诸多扶持政策,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划型认定; (3)“二手房”担保业务:二手房贷款是指购房人以在房地产二级市场上交易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购房款,再由购房人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的贷款业务。目前我司拟与长安银行西咸新区分行开展合作; (4)非融担保业务:除融资担保业务外,我司可承接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非融业务;
Q2
外地房产可以做为抵押物吗?房产有余值可以二次抵押吗?房屋买卖合同可以抵押吗?
A2
我司要求抵押物权属清晰,外地房产可以作为抵押反担保措施;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用款需求,房屋余值可以作为反担保措施,办理顺位抵押;房屋买卖合同由于尚未取得权属证明,无法配合我司办理正式抵押登记手续,不能作为反担保措施。
Q3
反担保方应出具股东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
A3
反担保方针对担保业务具体出具股东会决议还是董事会决议,取决于客户公司章程中的明确约定,章程没有约定的遵照公司法。
Q4
应收账款可作为反担保吗?
A4
应收账款质押可以作为反担保措施,但一般是作为其他反担保方方式的补充,基本上不接受以应收账款作为唯一的反担保方式,并且应收账款质押需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质押登记。
Q5
所有合同都必须办理公证吗?
A5
目前借款方、反担保方与我司签订的所有合同均需办理公证,公证费由公证处向借款方收取。
Q6
借款人注册地在外地可以申请担保吗?
A6
目前我司客户受理范围原则上为注册地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暂不受理风险较高地区的企业担保申请,鼓励支持西安市范围内企业。
Q7
房产抵押中房产是第三方的房产可以办理不?
A7
可以的,需要房产所有者夫妻双方签订我司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以及配合办理房产抵押的相关手续。
Q8
反担保的形式?
A8
反担保形式:房产、商铺抵押;机器设备质押;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商票质押;股票质押等。
Q9
担保费率有哪些优惠条款?
A9
优惠条款如下: (1)我司针对以工信部行业划分标准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型为小型及微型企业的客户,担保费率降至1%; (2)我司针对科技金融担保品种、“三农”企业,担保费率不高于1.5%;针对既属于科技型,划型又为“小微”的客户,担保费降至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