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规范职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作者:人社部网站    来源:人社部网站    浏览量:1106   分享到:
 

    《通知》提出,地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组织开展好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管理运营工作,合理构建职业年金基金市场管理运营体制;各地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立本级职业年金基金归集账户,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必须实行全程托管。《通知》明确,人社部〔2017110号文件下发前已开立职业年金基金收入户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规范,并将已归集的职业年金基金财产转入符合规定要求的归集账户;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得开立职业年金基金支出户,本通知下发前已开立职业年金基金支出户的须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在建立职业年金计划并正式投资运营职业年金基金后,应立即撤销原已开立的职业年金基金支出户,同时应严格由职业年金计划托管人根据受托人指令,向受益人指定的收款账户直接发放职业年金待遇,不得再通过原来由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开立的职业年金基金支出户发放职业年金待遇;选择职业年金计划管理人时,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咨询服务的,双方必须签订委托协议,相关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职业年金基金财产中列支;代理人在计划建立、组合安排、管理人选择和更换等方面,应建立长期稳健投资理念和业绩考核机制,避免短期投资导向。要求各地在推进职业年金基金市场化管理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贯彻执行职业年金基金政策法规,维护基金安全,提高管理效率,促进年金市场健康发展。(人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