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8     作者:财政部网站    来源:财政部网站    浏览量:1187   分享到:
    《通知》明确,除原规定的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外,将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纳入支持范围;将小微企业贷款对象范围调整为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贷款记录的要求调整为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对已享受财政部门贴息支持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形式支持;对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当地工作计划,抓紧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扎实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取得实效。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印发前已生效的创业担保贷款合同,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财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