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投资公司担保公司等非法理财将被取缔
发布时间:2014-10-13     作者:三秦都市报    来源:三秦都市报    浏览量:946   分享到:

  省金融办、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业运行环境的意见》日前经省政府同意下发,要求对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等非法理财的,要及时取缔。

  各市、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支持金融机构利用法律手段保全信贷资产,防范债务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虚假破产逃废金融债务,切实维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建立和完善逃废金融债务的惩戒制度,建立金融机构黑名单同业共享信息库和逃废债同业联合制裁制度,制定对恶意逃废债企业的限制措施,并对逃废债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在媒体上公开曝光,依法打击财产转移行为。要与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联合推动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在省内的全面实施。对金融机构收回的土地、房屋等抵贷资产,对抵押权没有履行完备的土地、房屋等抵贷资产,未经抵押权人申请,各级登记机关不得办理注销抵押权、资产过户等改变资产权属的手续。

  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各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严厉打击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非法从事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对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担保公司等非法理财的,要及时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的预防和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各种方式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强化对各类交易场所、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的监管,防止其借用各种名义非法从事吸收公众存款和套取银行信贷资金、高利放贷等行为。对民间融资活动中有关行为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快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规范征信机构业务经营和征信市场管理;加快推进借款企业资信评级,积极开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建设覆盖全面的基础信用信息网络,推进征信业的健康发展。通过建立个人、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信用信息库应用功能,健全信用认证、信用评级、信息披露和失信惩戒制度,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氛围。